生育登记服务

支持预约先办 支持网上申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512B0028800001-511403368000-000-11511723008594624X-1-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 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办机构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三段街道-288号,详细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三段288号;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办理形式 窗口受理,在线受理
实施对象 窗口受理
实施对象性质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乡级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结果名称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三段街道-288号,详细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李密大道三段288号; 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8-37631955;
办理网址 https://open.sczwfw.gov.cn/open-platform-oauth/oauth/authorize?client_id=0003&scope=user_info&code=1&response_type=code&redirect_uri=https://open.sczwfw.gov.cn/open-platform-exchange/exchange/getResource?resourceCode=ZYZC2022110200270064%26applyCode=YYSQ2022110900002528%26sysCode=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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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十条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项 着力精简登记事项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项、着力精简登记事项

(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5)、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6)、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7)、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8)、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9)、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10)、《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二项、着力精简登记事项

夫妻(含再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实行网上生育登记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是否容缺 样表
(空表)
备注
1 身份证模板 必须 政府部门核发 下载
2 居住证 必须 政府部门核发 下载
3 结婚证 必须 政府部门核发 下载
4 生育登记服务申请表 必须 申请人自备 下载
5 居民户口簿 非必须 政府部门核发 下载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审查标准 审查依据 注意事项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 流程说明
流程图
是否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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