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4)、《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10)、《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1)、《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2)、《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13)、《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4)、《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5)、《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6)、《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7)、《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18)、《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9)、《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20)、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附件
(21)、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附件
(22)、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附件
(23)、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附件
(24)、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附件
(25)、林草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年版)附件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30)、《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1)、《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2)、《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33)、《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